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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琳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总所设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的重点分所,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直属律师事务所。 该所立足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位居“呼包鄂”经济金三角区,业务辐射全区并      与蒙古国开展法律服务协作业务,是北京尚衡律师总所在祖国北方的重要业务基 地。该所设立刑事部和“毒品犯罪案件应用法学研究中心 ”,其职务犯罪辩护和毒品案件辩护业务在业界引领新水平。设立的“政企风险控制应用法学研究中   心“和“医疗案件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均为国内业界首创。

    王玉琳 男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主任

  学历:法学本科学历

  专长:善于承办刑事辩护(内蒙古优秀刑辩)

  主攻民商事诉讼代理、诉讼策划和企业法务培训。

  内蒙古第一批LTT总裁律师。律师培训师(高级)。

  执业经历:

  1989开始从事法律业务。1995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2000年开始至今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职务。北京尚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分所法定代表人。

  从业以来一直注重政、企法务问题的专业化处理。

  工作概况及执业表现:

  1989年开始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994年经过全国统考取得律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以来每年保持办结案80多起,胜诉率极高,赢得当事人满意和较高评价。多次被评为市(地)县(旗)级先进工作者、普法优秀个人。

  承办的“王xx故意杀人案”在1998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刑事辩护案例。

  □在刑事辩护当中已有7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和4起死刑改判死缓或无期徒刑的从轻辩护成功案例,其他情形的从轻或不立案、不起诉有效辩护案件也已有19起,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公正而且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民商法律事务方面代理“游泳淹死人告水库案”、“买饮料误饮灭蝇药案”、“婚外恋第三者告名誉侵权案”、“计划生育一人置三环医疗事故案”等当时为本地区首例、全国首例的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很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诉讼代理方面,仗义执言、维护法律,成功办结多起在当地行政干扰很大、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是《国家赔偿法》出台后在本地区代理当事人告×××旗公安局获国家赔偿的首位律师。

  □面对我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案件逐渐增多的现实情况,开始注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2004年在全国媒体热炒、轰动较大的“奶片官司”一案中代理被告(中日合资)内蒙古通辽中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赴杭州开庭首先制胜,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对方(陕西某企业)专利权无效请求,最终通过法律程序撤销了对方拥有的专利权,使对方用来起诉全国各地36家乳品企业的专利权失效,平息了全国乳品企业之间因专利权而引起的纷争,维护了乳品企业的正常市场秩序。2004年全年承办知识产权案件达到10起为本地区律师个人承办知识产权案件之首。因承办知识产权案件有突出贡献受邀参加了“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会议”并在大会上交流了先进经验。

  □2005年3月应蒙古国KAПNTPOH银行总法律顾问巴音图热律师的邀请赴蒙古国,为赴蒙考察的中资企业(广东佛山宏建鞋业)担任投资顾问被蒙方誉为“中蒙友好法律使者”,成为本地区开展涉外投资顾问法律服务的第一人。

  2006年4月开始份通辽人民广播电台蒙语台开播《法律与道德》栏目后特邀王玉琳律师为常年热线解答律师和供稿人。

  2006年6月1日应北京市律师协会邀请参加中蒙两国民事法律专家交流会。

  2006年9月开始与蒙古国jus-aid律师事务所签约,开展中蒙两国互助法律服务中国法律市场开拓业务。

  2006年10月应香港安斯亚公司委托赴蒙古国进行资信调查。

  2007年3月接受《亚洲法律》杂志社澳大利亚·悉尼总部的专题采访。

  2007年7月开始至今担任香港投资蒙古国鑫烨亚利温公司 总法律顾问。

  2007年8月因对蒙古国引资有功而受到时任蒙古国总理恩和宝力道的约见。

  2008年4月被通辽市科尔沁区人大常委会聘请为 常年法律顾问。

  2008年5月开始受聘担任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与历史学院 特邀讲师。

  2008年8月被评为通辽市“优秀律师”。

  2009年被评为内蒙古“突出贡献律师”。

  2010年被评为内蒙古未成年保护“优秀律师”。

  2011年11月再次接受《亚洲法律》杂志社澳大利亚-悉尼总部的采访。

  2013年被推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备选人。

  2015年全国总工会“优秀职工维权律师”备选人。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妇联维权专家库首席专家。

  2015年内蒙古银行业协会专家库专家。

  呼市赤峰商会、准格尔商会、呼市通辽商会、呼市大同商会、呼市湖北商会、呼市福建商会法务专家

  □ 从2007年开始关注公益案件,承办的著名公益案例有“2014年宁夏灵武教师性侵案” “2015年益阳教师性侵案” “2015年宁夏海原教师性侵案” “2015年西安幼儿园喂药案”

  □ 近期承办的主要政企法务案例:

  1、内蒙古蒙元牧业与贺某投资纠纷诉讼;2、内蒙古苏尼特肉业与贺某民间借贷纠纷案;3、郑

  某与航天科工六院留学生培养经济赔偿纠纷;3、景某与内蒙古金威路桥工程款纠纷;4、西苏旗政府与联手路桥工程款纠纷;5、准格尔电厂与郑某供货合同纠纷;6、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与李某行政审批权侵害纠纷;7、扎兰屯林业局与李某承包合同纠纷。

  王律师承办的政企法务案件每年保持60起以上,不一一陈述。

  □王玉琳律师的相关业绩已收录《中国专家人名辞典》律师版和《中国律师风采录》。

  □个人评价:

  正义感强,敢于仗义执言;执业经历丰富,承办案件有独到见解;讲究诚信,善于沟通,愿意较真。

  □从业以来无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德规范,为零投诉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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